参见我校2019年普招招生章程相关条例: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对口升学报名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9年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共15个专业。
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各招生分专业计划人数学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学校教学资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
(二)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四)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五)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六)专业培养所开设的外语语种是英语。
(七)体检要求:以2019年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可不予录取。其中体检结果为色盲的考生除康复治疗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四个专业可以录取之外,其他医学专业不予录取。